華中農業(yè)大學2022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(MPA)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
來源:華中農業(yè)大學公共管理學院
時間:2024-04-22 18:30:38
根據教育部《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(guī)定》(教學函〔2021〕2號)、《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司〔2022〕4號)和《華中農業(yè)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》等文件要求,堅持“穩(wěn)字當頭、穩(wěn)中求進”,樹立“考生至上”的理念,為穩(wěn)妥做好我校公共管理碩士(MPA)2022年復試錄取工作,現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組織機構
(一)領導小組
組長:柯新利
成員:樊華王家合 周曉熙
(二)監(jiān)督小組
組長:周向陽
成員:樊華丁艷華蔣勇
(三)復試小組
成立遴選經驗豐富、業(yè)務水平高、公道正派的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參與復試工作,遵守學術回避原則。負責招生工作的分管領導向參與復試的所有人員宣講政策、紀律和復試工作基本規(guī)范,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、評判規(guī)則和評判標準,簽訂《工作責任書》;復試小組由5-7名學科專家組成,設組長1人,秘書2人。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,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。
二、工作原則
(一)確保安全第一
統籌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選拔需要,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,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,穩(wěn)妥做好復試考核工作。
(二)確保科學選拔
嚴格復試考核標準,堅持全面衡量、綜合評價、擇優(yōu)錄取,加強對學生的政治素質、道德品質、身心素質、學業(yè)知識、專業(yè)素質、創(chuàng)新潛質進行全面考察和綜合評價,確保招生質量。
(三)確保公平公正
嚴格復試組織管理,注重完善制度,嚴肅招生紀律,嚴守招生規(guī)定,嚴格規(guī)范流程,做到政策宣傳到位、程序公開到位、結果公示到位,確保陽光招生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嚴審復試資格
復試前,MPA教育中心嚴格審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、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準考證、學歷證書或學歷認證報告(往屆考生)等材料。不符合規(guī)定者,不予復試。對考生的學歷(學籍)信息有疑問的,應要求考生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。遠程復試過程中運用“人臉識別”“人證識別”技術,并通過綜合比對“報考庫”“學籍學歷庫”“人口信息庫”“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”等措施,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。
(二)嚴格組織管理
1.建立健全“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”“隨機確定復試小組成員”“隨機抽取復試試題”的“三隨機”工作機制。發(fā)揮和規(guī)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,選好復試軟件平臺。要求考生在獨立、無干擾場所參加復試,會同復試平臺提供方加強技防和人防相結合,積極運用“雙機位”“防縮屏”等技術手段加強防范,嚴防“作弊”,對所使用軟件平臺的適用性、安全性、可靠性和穩(wěn)定性等功能進行充分評估、測試和完善,并做好備用網絡及復試軟件準備;以適當形式提前組織考生、考官和工作人員進行模擬演練,確保熟悉工作流程和熟練掌握軟件使用,確保復試過程安全、順暢、穩(wěn)定。復試全程錄音錄像。
2.組織考生逐一簽訂《誠信復試承諾書》。
3.嚴肅考風考紀。學院嚴格按照相關規(guī)定,嚴肅查處違規(guī)違紀行為。加強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、培訓和管理,強化保密意識、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,堅決杜絕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自行其是,任意妄為。建立健全回避制度,復試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參加復試的,應主動申請回避,有非直系親屬等參加復試的要主動報備。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(guī)行為的考生,一經查實,即按照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》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(guī)行為處理暫行辦法》等規(guī)定嚴肅處理,取消錄取資格,記入《考生考試誠信檔案》。入學后3個月內,學院按照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(guī)定》有關要求,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。復查不合格的,取消學籍;情節(jié)嚴重的,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。
(三)確保信息公開
1.在MPA教育中心門戶網站、公告欄、研究生院網站等公開復試錄取信息,上報研究生院備案。做到政策公開、方案公開、程序公開、成績公開、結果公開。
2.擬錄取名單由MPA教育中心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公示,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;公示期間名單不修改,公示內容如有改動,須對改動部分做出說明,并對改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;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。
3.按規(guī)定及時、完整、規(guī)范公開復試錄取信息,接受監(jiān)督和檢查。堅持“誰公開、誰把關、誰解釋、誰負責”的原則。
四、調劑工作
(一)調劑程序
接收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“全國調劑服務系統”進行,未經過該系統調劑,錄取的調劑生無效。根據復試結果和招生計劃,確定調劑缺額信息和調劑要求并及時發(fā)布;根據規(guī)定選拔確定進入復試的調劑生名單并按要求公示;調劑生復試程序與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基本相同,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及時公示。
(二)調劑要求
堅持考生自愿原則,申請調劑的考生須滿足:
1.符合我校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(MPA)的報考條件,參加2022年全國研究生入學考試(管理類聯考)的專業(yè)碩士類考生(初試科目應與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專業(yè)學位初試科目相同)。
2.第一志愿報考管理學專業(yè)碩士學位(公共管理、工商管理、旅游管理、工程管理、會計、圖書情報、審計)的考生。
3.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(yè)對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,且達到公共管理專業(yè)學位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,即總分178分(其中英語45分,管理類綜合90分)。
(三)網上辦理
所有調劑考生(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,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)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“全國調劑服務系統”進行,未經過該系統調劑,錄取的調劑生無效。每次開放調劑系統的時間不低于12小時,鎖定考生調劑志愿時間不超過36小時。
(四)自愿調劑
在復試錄取時,根據招生簡章、綜合成績、考生意愿等,確定考生的學習方式,錄取后不得更改。
(五)統一審核
擬錄取通知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后發(fā)送給調劑考生。
五、形式和內容
(一)復試資格
1.根據《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(A類線)》,結合MPA招生計劃和生源等情況,按照不低于招生計劃120%的比例,劃定第一志愿和調劑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,堅持公平公正原則。
2.大學生村官、三支一扶等專項計劃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學校統一核實劃定。
3.所有調劑生復試錄取手續(xù)必須通過教育部“全國調劑服務系統”辦理,未通過該系統的復試錄取無效。
(二)復試時間
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時間預計為3月底,調劑復試時間預計在3月底-4月初。具體復試安排由MPA教育中心根據相關要求確定并通知考生??忌话磿r參加復試的,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。
(三)復試形式
復試采取網絡遠程方式,選用遠程視頻復試軟件有騰訊會議、釘釘視頻會議等遠程復試平臺,復試全程錄音錄像,復試組專家現場集中考核。
(四)復試內容
1.英語面試:主要考察考生用英語進行交流的能力。
2.綜合面試: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(yè)能力、思想政治素質、心理健康狀況、社會實踐活動情況等。
3.所有參加復試的專家、工作人員和考生在復試前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復試內容。
(五)復試成績構成與錄取
1.復試成績:復試成績綜合各方面的考核結果按百分制評分。其中包括外語聽說成績、綜合素質成績(含政治和專業(yè)考核成績)等。
2.復試成績=綜合素質成績x75%+英語口語成績x25%。復試成績或單項成績不合格(低于滿分60%)者不予錄取。
3.錄取成績=(初試成績/3x70%)+(復試成績x30%)。
4.錄取名單的確定:嚴格按照錄取成績排序最終確定錄取名單。
5.導師選擇:復試錄取之后,以“雙向選擇”方式確定。先由學生填報導師申請表,學院和導師根據申請表及招生計劃共同商議確定。導師信息可通過公共管理學院官方網站查閱了解。
六、考生參加復試相關要求
設備及網絡要求:面試設備,1臺電腦或1部手機(電腦須帶攝像頭、麥克風),建議使用電腦;監(jiān)控設備,1臺電腦或1部手機(電腦須帶有攝像頭)。網絡信號質量滿足視頻通話需求。
環(huán)境要求:考生需要在安靜明亮的房間獨立進行遠程面試,周圍環(huán)境不得對復試產生干擾。復試過程中,復試房間內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人員。
機位設置與儀表要求:考生的面試設備,保證頭肩部及雙手出現在視頻畫面中,保證面部清晰可見,不佩戴口罩和耳飾,頭發(fā)不可遮擋耳朵。監(jiān)控設備從考生側后方拍攝(與考生后背面成45°角),確??膳臄z考生本人和電腦屏幕。
紀律要求:除復試需要打開的軟件,不允許再運行其他網頁或軟件,設備須處于免打擾狀態(tài),保證復試過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擾或打斷,不得與外界有任何音視頻交互。復試期間考生不得錄屏錄音錄像。復試期間如發(fā)生設備和網絡故障,應立即聯系報考學院,根據要求啟用備用系統或其他操作。
七、服務保障
(一)加強應急處突。學院成立復試突發(fā)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,由學院院長任組長,學院辦公室、學院研究生教務辦公室等相關科室為成員。對進入復試場所的所有人員,按照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完成檢查和身份核驗。全面梳理復試環(huán)節(jié),主動排查、精準識別其中的每一個風險點,制定風險隱患臺賬,完善考試期間發(fā)生自然災害、突發(fā)公共事件、信息系統故障等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。
(二)暢通咨詢渠道。加強政策宣傳與咨詢指導,及時、準確發(fā)布與解讀招生政策規(guī)定與復試、調劑及錄取工作方案的相關內容與要求。及時解答考生咨詢,確保信息溝通暢通。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,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、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。
(三)加大支持保障。做好相關技術保障預案,提前檢查復試場所相關設備,確保能夠正常使用。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,積極采取有效措施,加強對貧困地區(qū)考生、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。對于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,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。
八、監(jiān)督管理
(一)加強組織領導,層層壓實責任
進一步明確學位點和復試專家在復試錄取工作中的職責,學院負責組織領導,學位點負責統籌協調,復試專家負責執(zhí)行落實。學院書記、院長是第一責任人,分管副書記、副院長是直接責任人,認真組織協調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。充分發(fā)揮學術組織和導師群體在人才選拔中的主體作用,健全導師集體決策和監(jiān)督機制。
(二)落實檢查監(jiān)督,嚴格追責問責
嚴格過程管理,規(guī)范執(zhí)行方案,強化檢查監(jiān)督。復試錄取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,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。學校、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派專人和邀請督導員檢查監(jiān)督復試錄取方案執(zhí)行情況,發(fā)現不規(guī)范行為,及時糾正;發(fā)現違紀違規(guī)線索,及時報告有關部門。凡違反招生紀律者,一經查實,嚴肅處理,嚴肅追責。
九、其它事項
1.學院將以電話形式通知有復試資格的考生,請保持手機暢通。
2.教育部“全國調劑服務系統”開通后,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在調劑系統填報并確認接受擬錄取的考生,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。
3.擬錄取名單將于復試工作結束后在學院MPA教育中心網站公布。對錄取成績有疑義者,可在錄取成績公示后48小時之內提出復議申請或申訴。
4.未盡事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解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