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(EMBA)研究生港澳臺考生復試辦法
來源: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
時間:2021-01-19 19:28:42
第一條 為做好EMBA招生考試復試(以下簡稱復試)工作,規(guī)范復試程序,按照學校研究生院的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,制定本實施辦法。
第二條 復試工作要始終堅持合法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有效的原則。
第三條 復試工作在商學院EMBA招生考試復試工作領(lǐng)導小組的組織下進行。
第四條 復試評委由商學院具有碩士導師資格的教師以及企業(yè)中高層管理者擔任,商學院EMBA項目中心的工作人員負責復試的組織管理工作。
第五條 復試對象為參加當年“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”,且初試成績及相關(guān)條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。
第六條復試時間:5月15日,復試地點:匯賢大廈C座三層。進入復試面試的考生將收到相關(guān)的郵件和電話通知。